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省属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工作,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性、科学性、规范性,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免申即享”工作机制
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在我省全面推行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免申即享”。各市各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比对核实我省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身份信息,对经比对的在籍在校特殊困难学生无需填写《学生资助申请表》、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无需公示即可享受相应学段学生资助政策,逐步推动学生资助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践行“润物无声”理念,让特殊困难学生在“无感”中享受主动服务,实现学生资助更“更便捷、更高效、更精准”的目标。
二、逐步实行一般困难学生“大数据+量化”精准认定工作机制
2024年秋季学期起,各市要逐步推广应用《山东省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实现认定标准和尺度统一,提高认定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规范性。要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进行量化指标评价,也要根据学生现实情况进行定性评价,确保认定结果公平公正。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为精准认定提供信息化支撑,对申请认定的一般困难学生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精准了解家庭经济状况,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部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精准资助工作的基础,各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不断提高精准认定水平。各市各学校要结合《指标体系》和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规范“三级认定、两级公示”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标准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提升信息化水平。信息化是有效提升认定工作精准性、便捷性、实效性的重要途径;对分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变化规律,提升决策科学合理性具有重要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利用生源地信信用助学贷款代理费或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大力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三)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市各学校要把握招生、新生报到等关键时间节点,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形成集中宣传态势。要利用网站、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资助政策、资助范围、资助流程等内容,不断提高资助政策知晓度。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7日